9月7日,微博网友@维基的pedia 发帖称,当日中午,她和另一名女性乘客在滴滴平台拼车,司机疑精神有问题,挟持她们一路上高架,她们要求停车,司机未减速停车。该网友表示,同行女乘客致电滴滴客服,她通过微信让丈夫报警,其丈夫联系滴滴平台并报警,但滴滴平台称无法搜索到该车牌号。
无奈之下,她使用滴滴页面的一键报警按钮,接通后却得知一键报警未将相关车辆信息、所在位置等报告给警方,导致警方需在电话中核实相关信息。由于害怕激怒司机,她没法具体讲述,只好挂掉电话。
该网友称,在两名乘客用尽办法都无法报警的情况下,她只能在手机上打字说:“系好安全带,不要激怒司机,找机会跳车”,并把手机扔给另一名乘客。
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煎熬后,车下了高架桥,遇到车流密集,车速缓慢,她们借机迅速解开安全带,拍打车门威胁司机称准备跳车,司机才把车停下。
9月10日,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@广州交通 通报称,9月7日,微博网友称搭乘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遭司机挟持上高架,途中联系滴滴公司客服、报警等方法均未得到实质性帮助,最终以跳车威胁迫使司机停车,得以下车。获悉相关情况后,市交通部门立即与乘客张女士取得联系并了解事情经过,并及时督促滴滴公司立即配合开展事件调查。
经核查,事发当天,张女士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乘坐网约车出行,随后因接车地点和行车线路问题与司机发生争执。张女士搭乘滴滴公司提供的粤AG21M0车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,当事司机吕某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。因滴滴公司涉嫌“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”及“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”违章,9月10日,市交通部门已依法依规对滴滴公司开具《案件处理告知书》。
9月10日晚,滴滴方面回应称,经调查,该订单系拼车单,司机是老广州人,45岁,因和拼友对接车位置、行车路线发生争执,未按照乘客要求及时停车而引起乘客恐慌报警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平台已对当事司机进行永久封禁。经核实,该司机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违法行为。平台将持续加强司机培训,增加司机安全观念,守护乘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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